时间:2024-04-30 12:18来源:[db:来源]作者:[db:作者]点击:
(原标题:央行最新发布!事关金融稳定)
12月22日,中国人民银行发布《中国金融稳定报告(2023)》(下称报告),对2022年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健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。
报告回顾并展望了国际经济金融形势。报告认为,在通胀高企、利率上升、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背景下,全球经济增长前景不确定性上升。
报告公布了最新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和银行业压力测试情况。从结果看,我国银行机构整体经营稳健,风险总体可控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、债券违约风险对参试银行影响较小。
展望未来,报告指出,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,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,金融系统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,全面深化改革开放,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,着力扩大内需、提振信心、防范风险,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好转、内生动力持续增强、社会预期持续改善、风险隐患持续化解,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。
全球经济增长前景不确定性上升
报告回顾并展望了国际经济金融形势,报告指出,在通胀高企、利率上升、地缘政治局势紧张的背景下,全球经济增长前景不确定性上升。
报告指出,2023年10月,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3年全球经济增速为3.0%,较7月预测值持平;预测2024年全球经济增速为2.9%,较7月预测值下调0.1个百分点。其中,2023年和2024年发达经济体增速预计分别为1.5%和1.4%,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增速预计分别为4.0%和4.0%。
报告认为,全球经济可能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包括:地缘政治局势依然紧张、欧美银行业风险事件推升金融稳定风险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面临在物价稳定和金融稳定之间艰难权衡、部分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债务风险进一步上升、全球房地产市场承压。
报告认为,2022年3月以来,主要发达经济体为抑制高通胀开启激进加息进程,全球金融条件持续收紧,对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造成负面冲击。本轮高通胀呈较强黏性,主要发达经济体若继续加息,金融体系中积累的脆弱性可能持续显现,威胁金融稳定;但若暂缓加息,有可能导致高通胀持续时间延长。
银行业金融机构整体经营稳健,风险总体可控
报告发布了最新央行金融机构评级。2023年第二季度,中国人民银行对4364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央行金融机构评级(下称央行评级),其中包括银行机构3992家、非银机构372家。
报告指出,评级结果处于“绿区”的银行2236家,资产规模350万亿元(占比90.65%);“黄区”银行1724家,资产规模29.47万亿元(占比7.63%);“红区”银行337家,资产规模6.63万亿元(占比1.72%),较2019年峰值时期压降近一半。由此可见,我国银行机构整体经营稳健,风险总体可控。
分机构类型看,大型银行评级结果较好,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存在一定风险。农合机构(包括农村商业银行、农村合作银行、农村信用社)和村镇银行高风险银行数量分别为191家和132家,资产规模占参评银行的0.84%。
分区域看,绝大多数省份存量风险已压降,区域金融生态持续优化。福建、贵州、江苏、江西、青海、山东、西藏、重庆、上海、浙江10个省区市辖内无高风险银行,另有13个省区市辖内高风险银行维持在个位数水平。
银行业压力测试结果: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影响较小
报告发布了最新银行业压力测试情况。报告指出,为进一步发挥压力测试在风险监测和评估方面的重要作用,2023年,中国人民银行对全国3985家银行机构开展压力测试,充分评估银行体系在多种“重度但可能”不利冲击下的稳健性状况。
参试银行共3985家,包括6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、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、125家城市商业银行、1604家农村商业银行、513家农村信用社、23家农村合作银行、1640家村镇银行、19家民营银行、42家外资法人银行和1家直销银行。
从偿付能力压力测试结果看,充足的拨备水平和稳定的盈利能力可有效缓解资本下降压力。
从敏感性压力测试结果看,中小微企业及个人经营性贷款、同业交易对手、客户集中度、表外业务等领域风险值得关注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、债券违约风险对参试银行影响较小。
从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看,参试银行流动性承压能力整体较强。
从传染性风险压力测试结果看,参试银行具备面对单家银行违约的抵御能力,银行业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违约并未显著增强银行间的风险传染性。证券业、保险业金融机构违约一定程度上增强了银行间风险传染性。
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
展望未来,报告指出,中国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韧性和潜力,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,金融系统要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。具体来说:
着力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,始终保持货币政策的稳健性,更好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。
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。进一步优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,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,完善薄弱环节金融服务。
全面加强金融监管,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,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,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行为监管、功能监管、穿透式监管、持续监管,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。
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。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,对风险早识别、早预警、早暴露、早处置。
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。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,优化中央和地方政府债务结构。
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,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,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,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。
发挥好存款保险的风险处置职能,稳步推进金融稳定保障基金筹集积累和规则制定工作,推动金融稳定法早日出台实施,健全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。
责编:朱雨蒙
校对:廖胜超